江蘇山水水泥布袋除塵器運行正常
水泥廠窯尾除塵器排放不達標的原因分析及解決辦法
水泥廠窯尾污染物排放量,有害氣體幾乎占全廠排放總量的100% ,粉塵排放量也約占排放總量的1/3 以上。所以,降低窯尾污染物的排放量,對保護水泥廠的大氣環境至關重要。現在窯尾收塵系統都采用O的電收塵器或袋收塵器,但是,有些水泥廠粉塵排放仍達不到O排放標準,當然其中因素很多,情況也很復雜,現僅就窯尾電收塵器不達標的原因進行分析,便于有關廠家根據不同情況制定粉塵治理方案。
(1)除塵器的設計效率偏低
如在20世紀70年代初期,冶金、機械和建材三個部門聯合設計的SHWB型系列靜電除塵器,其設計效率僅為98%,以濕法窯的除塵為例,當煙氣含塵濃度為30g/m3 (標)時,若要靜電除塵器的出口含塵濃度達到50mg/曠(標) ,則電收塵器的收塵效率應在99.8%以上,而新型干法窯的煙氣含塵濃度比濕法窯大得多,相應除塵效率則要求更高,如仍選用設計效率為98%的電除塵器,是根本不可能達到O排放標準的。
(2) 除塵器煙氣量增大
現在不少水泥廠為了提高窯的產量,將原有的生產線進行技術改造,如將濕法生產改為干法生產、改造現有的預熱器、增設分解爐和擴大回轉窯燒成帶等。經過技術改造后,窯的產量大幅度提高,相應風量也增大,而原有的
除塵器未進行相應的改造,致使除塵效率降低,粉塵排放濃度達不到O排放標準。
(3) 除塵器設計選型不當
現在還有些水泥廠在設計選用窯尾的電除塵器時,只是根據產品樣本中所標明的風量和截面積來確定電除塵器的規格,而不考慮煙氣和粉塵的性質以及收塵極板總面積等主要因素,結果造成除塵設備處理能力不夠,除塵效率低,達不到O規定的粉塵排放標準。
(4) 除塵器操作和管理水平跟不上
有的水泥廠對收塵器沒有制訂嚴格和科學的除塵器操作維護規程,備品和除塵配件件也跟不上,除塵設備故障頻繁,又不能及時排除,因此除塵設備帶病工作。或是由于技術力量不足,一時又找不到能承擔除塵設備改造或維修的單位,致使除塵效率愈來愈低,致使粉塵排放超標。
(5) 除塵器收下的粉塵無法處理
有的水泥廠收下的粉塵不能全部入窯,又無其他好的處理辦法,致使除塵器時開時停,影響除塵器充分發揮效能,在這種情況下,粉塵排放達標當然也就成問題了。
(6) 有的廠對除塵工作還重視不夠
雖然O早已頒布了粉塵排放標準,但是少數廠的領導只重生產,而對收塵工作重視不夠,當然也存在資金不足的客觀原因,致使除塵器長期不能達標的問題得不到解決。
(7) 除塵器制造和安裝不合乎要求
制造和安裝對保證電除塵器的主要性能起重要作用。例如,由于收塵極板材質選擇不當,軋制質量不高和包裝不完善,致使運到現場變形很大,加以施工安裝過程中不夠精心和缺乏經驗,使除塵器整體安裝達不到要求,電壓升不上去,O終影響電除塵器出口的含塵濃度不能達標。
(8) 除塵系統設計不合理
生產設備的除塵效果除與除塵器本身的性能有關外,除塵系統的設計是否合理也起決定性的作用。例如工藝參數的確定、管道的合理布置和走向、間門和支座的正確選型和設置等,都直接影響除塵器的效果。某個除塵系統的效果不好,以往總是歸咎于除塵器本身,很少檢查系統是否有問題,這種偏向今后應加以改進。
(9) 除塵器高壓電源裝置性能差
有的廠在選用高壓電源裝置時,多看重價格的高低,往往忽視裝置的性能和制造質量,致使選用的高壓電源裝置不僅自動控制性能低劣,而且故障頻繁,嚴重影響電除塵器的正常運行。
(10) 未充分發揮增濕塔的作用
眾所周知,增濕塔對保證窯尾電除塵器的性能起決定性的作用。但是有些干法(包括新型干法)水泥廠,雖然設置有增濕培,但是噴水系統和自動控制系統都不完善,經常出現濕底事故。因此操作人員為避免濕底,盡量少噴水,導致粉塵比電阻降不到設計的要求值,致使電除塵器長期不能達標工作。
總之,影響電除塵器性能的因素很多,情況也各不相同,所以要根據不同的具體情況,對癥下藥,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。至于袋式除塵器的使用情況和存在的問題,有些與電除塵器基本一致,可能有些情況比電除塵器更為復雜。有關袋除塵器的技術問題和使用情況,在以后我們再與大家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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